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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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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6-7 10:1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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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1-6-7 10:15: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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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6-7 10:49: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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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一毛钱的红包说:回复楼主做梦醒着。
文中提供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都很清楚明了,楼主的疑惑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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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6-7 10:50:25 | 只看该作者
<
地板 一毛钱的红包说:回复沙发做梦醒着。
疑问同上。
本帖来自微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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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2:13:13 | 只看该作者
5楼 午夜两点半说:
楼主没有疑问,楼主的目的就是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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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6:07: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6楼 南岳魔绝说:
回复 楼主做梦醒着。

这文字游戏玩的溜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仅仅是因为工作交接和这个,是否已经完全脱离劳动关系合同,就足以让人败诉,可见这玩意到底有多可怕,律师职业得罪不起得罪不起。

来自:掌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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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6:51: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7楼 数据会说话说:
其次,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并不当然发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本案证据,王某向中X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未说明要与悦X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故应当认定王某在离开中X公司之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因此,事发当日王某离开用工单位中X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理应认定为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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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6:5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8楼 数据会说话说:
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为什么劳动关系还存在呢?谁来解释一下。比如你开了一个按摩店,按摩师不想干了,你把工资都给了他把自己的东西都拿走了,于是他就走了。然而她在回去的路上被车撞了。然后这个人告诉你你们还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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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7:19:02 | 只看该作者
9楼 虫草说:
死者为大。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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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7:21:39 | 只看该作者
10楼 虫草说:
按摩师就更不好说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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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17:24:46 | 只看该作者
11楼 数据会说话说:
别说撞死,比如撞得骨折了, 这个陪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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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22:40: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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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汉阳兵工厂说:回复11楼数据会说话
别把你那套反中医的胡搅蛮缠来瞎忽悠,文章中明明白白地指出了这样判决适用的法律条文:“一审判决: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王某离职当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下班途中。.
首先,员工从用工单位离职当日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下班。虽然事发当日王某与用工单位中X公司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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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7 22:45:15 | 只看该作者
13楼 汉阳兵工厂说:
注意:重点就在于“交接工作”,脑子是个好东西呀,某些玩意儿就是不放过任何的唱衰政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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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4:5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4楼 数据会说话说:
也就是说你从按摩店申请辞职你走了,新来了一个按摩师他怎么上班怎么培训,这也属于交接工作,那还有你的事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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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5:00: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5楼 数据会说话说:
倏地马马虎虎的什么叫签订离职手续的交接工作,说的清楚一点,什么叫完成离职手续的交接工作。这交接工作是什么?是不是属于离职,以后应做的事情?那么离职,以后他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去完成这个交接工作这个完成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谁说清楚呀,你倒是说清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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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5:01: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6楼 数据会说话说:
那么这个离职手续有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就算他办了离职手续,那么他和公司还有一些责任和义务是吗?那么这个责任和义务用什么方式给他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还存在这样的方式那么离职手续有什么意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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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5:02: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7楼 数据会说话说:
所以脑子真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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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9:25: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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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足球小子说:回复15楼数据会说话
离职手续的交接工作,如果单位已经结清了所有的工资,并且也签订了离职手续那不是已经交接完了吗,所以文中所说我也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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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9:34: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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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月亮雨说:回复18楼足球小子
那夫妻离婚了,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回家的路上,是不是还有夫妻间的责任和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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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10:4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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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黑煤面子说:回16楼数据会说话
人家就是那么规定的,既然规定了,拿出来使用就有效。
我这里前年也有过类似情况,那是一个女的给某单位做饭回家的途中犯了脑溢血,正好是腊月二十几,过了年就不做了,恰好在做完最后一顿饭回家途中犯病。
虽然没写合同,也没辞职,病人家属还是找单位要了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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