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通栏广告

爱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477|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无障碍创客联盟邀请函

[复制链接]

32

主题

82

帖子

1189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18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2-25 16: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admin说:

中国无障碍创客联盟邀请函
中国无障碍创客联盟诚挚的邀请您的加入


中国无障碍创客联盟是一同(PC秘书团队)联合多位残障朋友共同发起成立的联盟组织。本联盟主要着力于集结各方优秀创客力量,联合开展、共同探索、相互扶持、对外发声,广泛开展合作,形成残障者创业的强力支撑平台。促进相关企业单位/团队及个人之间的交流和深度合作,促进供需对接和知识共享,形成优势互补,有效推进残障创业发展,切实解决残障创客的现实问题。目前加入联盟的成员有:曹军-保益科技、程家家、石蟾、天余-掌中世界、翔宇-翔宇工作室、小康、杨永全、一同-PC秘书团队等。

若您正在从事残障相关工作,且具有平等参与,善于分享,乐于助人的创客精神。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加入联盟,一起参与创客联盟的建设,推动残障创客的发展。

[url=mailto:加盟请发送团队和产品介绍到邮箱lang@cama.world]加盟请发送您的个人或团队介绍并附上产品信息到邮箱lang@cama.world[/url]


2020/2/25

一同(PC秘书团队)



附 中国无障碍创客联盟章程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的名称为中国无障碍创客联盟,英文名称是China Accessible Maker Alliance,英文缩写:CAMA

第二条 本联盟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由国内外残障创业者相关的企业单位、社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个人等自愿结成的跨行业、开放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联盟旨在促进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流和深度合作,促进供需对接和知识共享,形成优势互补,有效推进残障创客发展,切实解决残障创客的现实问题。


第二章 联盟任务与工作内容

第六条  联盟立足于搭建残障创客的合作与促进平台,聚集不同领域残障创客的中坚力量及外界资源,服务更多残障创客,为更多残障创业者提供支撑和资源。

第七条  联盟任务是着力聚集优秀创客各方力量,联合开展、共同探索、相互扶持、对外发声,广泛开展合作,形成残障者创业的支撑平台。

第八条 联盟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残障创客总体、需求、平台、产业、应用等架构及技术研究;

(2)挖掘、分享适用于残障者创业的项目;

(3)开展残障创客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4)共享与残障创业嘻嘻相关的各类资源;


第三章 联盟会员

第九条  本联盟由会员组成。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个人、或以残障者身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2)拥护本联盟的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3)在残障创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4​拥有合法的产品,如软件类产品、服务性质产品;

(5​拥有平等参与,善于分享,乐于助人的崇高精神;

(6同意在残障人士创业相关事务上,以CAMA名义对外发声;

(7)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向联盟秘书处东莞市一同信息科技(PC秘书团队)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秘书处初审后在联盟公示;

(3)联盟公示通过;

(4)履行相应程序后成为联盟会员。


第十二条 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可以免费获得联盟面向全体会员统一发布的资讯信息;

(2)可以免费参加联盟面向全体会员组织的会议;

(3)可以优惠价格享受联盟提供的有偿服务;

(4)按联盟规则,监督联盟的重大事宜。

(5)可承接联盟接到的企业、机构等委托的合作项目;

(6)可免费参加联盟组织策划的交流研讨性会议。

第十三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2)全力维护联盟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联盟名义从事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3)完成联盟委托的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4)对联盟合作规则细节以及内部讨论的问题,在尚未正式公开对外发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5)指定专人负责同联盟秘书处联系,以利开展日常工作;

(6)秘书处在联盟活动的开展中,应较会员承担更多义务,有责任为联盟组织相关活动、经费筹措提供支持,并协助联盟组织开展调研、科研、编撰出版物等工作;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

(1)会员退会自由,退会时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履行有关手续后终止会员资格;

(2)成员因重大违法违纪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则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成员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爱盲论坛  

GMT+8, 2024-5-22 18:42 , Processed in 0.23557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