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通栏广告

爱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倒数第一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盲人在有见劝人陪同的情况下带导盲犬强行入住酒店是合法不合理并且不得人心的

[复制链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81#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0:52:54 | 只看该作者
<
81楼 倒数第一说:回71楼水仙花
你这怪小概念,如果他把你当成朋友的话,他本身就不怕担责任,比方说我小时候就跟很多的朋友们去河里游泳什么的,如果出事了他肯定多多少少都会承担一些责任,可是如果不属于他的责任他当然就不需要承担了,但是作为一个盲人如果你去跟一个你出点问题他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的人出行的话,你俩本身就不算是什么朋友啊,你说你俩都不是什么朋友,那你还跟他一起出去,你不怕他把你卖了呀,所以你跟一个陌生人出去,自己眼睛还看不见而且你还可能跟他住在一个房间,你说你这不傻逼是啥。哈哈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3829

帖子

979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9791
82#
发表于 2021-10-2 10:54:17 | 只看该作者
<
82楼 水仙花说:回复74楼最浪漫的小雨
我觉得帮忙带小孩,这个出了事,肯定会有责任呀,不会一点责任也没有的啊,比如你的邻居让你帮忙带个小孩,他临时出去办点事情,过了一个小时,回来一看,他的孩子出事了,,被你不小心用热水烫伤了,那怎么会没责任呢,最多就是因为你是帮忙做好事,没收钱,你的赔偿少一点,也就是承担的责任相对来说少承担一点,不可能没责任吧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83#
发表于 2021-10-2 10:54:57 | 只看该作者
<
83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68楼倒数第一
你忘了一句话了吗,帮你是人情,不帮你是本分,他是有提醒你的义务,但是他没有给你负责人的义务。你跟朋友出去玩属于同伴关系。不属于监护关系。最多也就是说他没有正义感。顶多判他个过失最。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8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0:55:47 | 只看该作者
<
84楼 倒数第一说:回77楼水仙花
我都说了我不跟你扯法律,你爱跟谁扯跟谁扯呗。另外我也没说谁有理谁没理,我的观点就是说你不得人心的维权然后你越维权就是月受限制。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85#
发表于 2021-10-2 10:57:26 | 只看该作者
<
85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71楼水仙花
说的好,如果在公共媒体宣传领盲人出了事但什么责任,我想盲人在马路上没有一个人管。除非脑子被门夹了。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86#
发表于 2021-10-2 11:00:50 | 只看该作者
<
86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77楼水仙花
说的对,一般都是商量着来,商量不通就只能按规则来。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不乱套了吗。遵守规则是没有错的。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87#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1:01:19 | 只看该作者
<
87楼 倒数第一说:回80楼最浪漫的小雨
盲人拿棍子也多多少少需要健全人帮忙,棍子是个工具,起码来说大多数人不排斥,你拿个棍子出行你不会影响到别的人,这不很简单吗,没有哪个饭店说盲人入住不能带棍子的,因为棍子他不会拉屎,不会搞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来。另外如果说我不是一个人出行的话,我住酒店也好住宾馆也好我不拿棍子也可以,都有明年人陪着一起出行。另外你说什么明眼人如果和盲人出去他知道需要承担责任的话,别人是不会和你一起出行的,你这本身就是胡说八道,首先就算是盲人出问题的概率也是很低的。我从小到大都是明眼人陪着一起出行的,一大多数时候我出行的时候都有明眼人陪着的,最少有一半多的时间他不是家里人而是其他的朋友,首先第1个到目前为止我也没有出过任何问题,其次那些人肯定脑子都很清醒知道出了问题会承担一些责任的。我觉得这是你心理有点问题。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3829

帖子

979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9791
88#
发表于 2021-10-2 11:02:59 | 只看该作者
<
88楼 水仙花说:回复79楼倒数第一
到教授呀,导盲犬不是你说的这个功能呀,他是用来避开障碍物的,不是你让他带你到什么指定的地方他就会带你去指定的地方,他不是这个作用的啊,你都不知道导盲犬是用来做什么的,就凭你自己的想象乱说呀,引用,摘要:79楼 倒数第一说:
回66楼水仙花
没错啊,假如说你要能证明你那导盲犬它能带你去上厕所,然后你去哪他都能带你去的话,你这个维权是得人心的呀,可问题是,就算你到了酒店,在没有明眼人的帮助下,很多事情你也整不了啊,比如我就告诉你你住哪个房间号,你让你卖导盲犬带你去找啊,行不行啊,然后如果你要吃饭的,到一个陌生的酒店或者什么地方你让你那导盲犬帮你去找食堂啊,这样可不可以呀,如果这些基本的你的那个导盲犬都能做到的话,然后你再维权你这个就得人心,这样你就很好维权了。首先你都不能证明你的那个导盲犬它确实能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89#
发表于 2021-10-2 11:05:21 | 只看该作者
<
89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79楼倒数第一
老教授钻牛角尖了,我现在没事干跟你闲扯,导盲犬虽然是动物,但是他对盲人来说只是个工具,例如就像我们的手机一样,导盲犬实际上就相当于健全人的眼睛或手电筒一样。只不过比棍子方便而已。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90#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1:05:28 | 只看该作者
<
90楼 倒数第一说:回83楼最浪漫的小雨
哈哈哈哈,我不知道你是怎么长大的。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法律的。朋友如果他帮我是人情他不帮我是本分这本身是没错的呀,可是当他决定要做这个人情的时候,他就会有一些天然的要承担的义务啊,你这都不知道吗。比方说你眼睛看不见你要吃药了,你让你的朋友帮你拿一下药然后你告诉他拿什么什么药,这个时候你的朋友不帮你是本分,帮你是人情,可是假如说你的朋友决定帮你拿药,你的朋友决定做这个人情的时候,他把药给你拿错了你吃错了,然后你吹灯拔蜡了,你说你的朋友没有责任吗。看你平时讲话挺聪明的,今天是哪根筋搭错了呀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91#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1:08:17 | 只看该作者
<
91楼 倒数第一说:回88楼水仙花
我又不是专业人士,我不需要去了解导盲犬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因为他这个宣传的是导盲犬是工作犬,所谓工作犬也就是说,能够解决盲人大多数的出行问题对不,如果你说避开障碍物的话,你拿根棍子就行了呀,现在酒店里面大多数都没啥障碍物。然后关键的问题就是大家对这个东西的接受程度。如果大家对这个东西的接受程度不够,你还没有什么能力来提高大家的接受程度,你不就是不得人心了吗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92#
发表于 2021-10-2 11:10:40 | 只看该作者
<
92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81楼倒数第一
朋友承担的责任跟你说的责任不是一回事。朋友所承担的是相互帮助的责任,并不是护理盲人的事。再说了,朋友也不能二十四小时跟着你。你不在朋友眼前出了事朋友是没责任的。如果你求助他,他不管你才有责任。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305

帖子

971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9713
93#
发表于 2021-10-2 11:12: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93楼 Satan说:
回76楼最浪漫的小雨:我是随便说的,主题帖观点没讨论价值啊,他为啥不去官方网站说规定不得人心呢!怎么还整出个不得人心的维权,多搞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9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1:12:36 | 只看该作者
<
94楼 倒数第一说:回89楼最浪漫的小雨
动物就是动物,你不能保证他在吃饭的时候突然拉屎。起码在你还不能消除大多数人的恐惧心里之前,你是这样的维权就是寸步难行的,而且会月维权越像个耍赖的泼妇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95#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1:14:31 | 只看该作者
<
95楼 倒数第一说:回92楼最浪漫的小雨
好笑,朋友当然不会24小时跟着你啊,他没跟着你的时候你在睡觉或者在其他什么地方休息,如果这个时候你都出了什么事的话那你不活该啊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96#
发表于 2021-10-2 11:14:51 | 只看该作者
<
96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82楼水仙花
这个真的没责任的。前一段时间有个新闻说有个好心人帮朋友带孩子,还接送上下学,有一回出事故了,那个小孩的父母去法院起诉要赔偿,法院没盘盈。这个给群众提醒了,现在人们就不随便帮别人刊小孩了。我在想,按照老教授的逻辑,如果让群众知道了,以后盲人在路上肯定没人帮。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305

帖子

971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9713
97#
发表于 2021-10-2 11:18: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97楼 Satan说:
他要说规定不得人心还可以讨论讨论,维权不得人心就搞笑了,维权维权吗,顾名思义,它维护的是权益而不是人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4832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2818
98#
发表于 2021-10-2 11:21:25 | 只看该作者
<
98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87楼倒数第一
先说你第一个问题,谁说盲人拿棍子没人嫌弃了,超市就不喜欢盲人拿棍子进去。你不相信就去打听一下。在说你第二个问题。你说的这些是你个人的感受,不代表所有人都能接受。你只是没富足行动。你如果有小事就找人赔偿,我就不相信有人领你出去。还是那句话。你先跟领你的人说清楚看看,看看他以后还能不能痛痛快快领你出去。你也可以把一些盲人讹人的故事讲给他听。我看看他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对你。只不过很多人没经历过,感觉你不容易才帮你。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915
99#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 11:22:35 | 只看该作者
<
99楼 倒数第一说:回96楼最浪漫的小雨
这不是按照我的逻辑,任何时候你要帮人做什么事情,你都要考虑出了问题他的后果,这个东西不是现代才这样古代也这样的,比方说你帮人家带孩子如果人家的孩子被人家拐跑了,你能说你没责任吗。你肯定有责任的呀,但是别人会不会追究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不管任何一个朝代你要帮人做一件事情的时候都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3829

帖子

979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9791
100#
发表于 2021-10-2 11:24:49 | 只看该作者
<
100楼 水仙花说:回复96楼最浪漫的小雨
你说的这个,可能是,比如出了交通事故,这个不是因为是这个帮忙的人的过失引起的,也许就是你说的不用担责任,这个就要看你所说的那个新闻里面,具体的情况是什么了,就像是我上面说的,如果你邻居让你带小孩,你不小心,,小孩在你家里,热水杯烫伤了小孩,那你是有过失的责任的,肯定是要做出一定的赔偿的,,我想应该是这样,引用,96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
回复82楼水仙花
这个真的没责任的。前一段时间有个新闻说有个好心人帮朋友带孩子,还接送上下学,有一回出事故了,那个小孩的父母去法院起诉要赔偿,法院没盘盈。这个给群众提醒了,现在人们就不随便帮别人刊小孩了。我在想,按照老教授的逻辑,如果让群众知道了,以后盲人在路上肯定没人帮。
本帖来自微秘
发表于: 2?分钟前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爱盲论坛  

GMT+8, 2024-4-30 12:09 , Processed in 0.54713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